4月1日起湖南摊开车用自然气价格
价格主管部门不再定价,长沙市约万台自然气车辆用气价格由市场调节
湖南日报3月21日讯(记者 邓晶琎)下月起,使用自然气的出租车、公交车用气价格将不再由价格部门定价。记者今日从省发改委获悉,我省将从4月1日起摊开全省车用自然气价格管理,执行市场调节价,由生产企业自行定价。
省发改委日前发布,为加快推进资源产品价格市场化,根据《湖南省定价目录》(湘发改价调[2017]1237号),摊开全省车用自然气价格管理,执行市场调节价,由生产经营者根据供求关系自行确定市场贩卖价格,时间从2018年4月1日起实行。
据介绍,此前,根据我省于2015年11月起施行的《湖南省定价目录》(湘发改价调[2015]860号),车用气贩卖价格由省价格主管部门定价。今年2月起施行的《湖南省定价目录》(湘发改价调[2017]1237号)中,取消了“车用气贩卖价格”一栏。这也意味着,车用气贩卖价格不再由省价格主管部门定价。
记者从省交通运输厅了解到,因为用气比用油更清洁、便宜,我省在道路运输企业中积极推广使用自然气车辆。
截至2017年底,长沙市使用自然气为重要燃料的公交车、出租车及社会车辆约1万台,其中共有8166辆油气双燃料出租车。
“跑同样的里程,用气比用油可便宜近三分之一。” 长沙市某出租车公司驾驶员龚师傅向记者反映,“改由生产企业定价后,忧虑用气价格会上涨,盼望相干部门增强监管”。
据省发改委要求,4月1日以后,价格主管部门要增强市场监测,加大价格检查和巡查力度,切实维护自然气市场秩序。